(一)培养目标
1.《音乐学》本科专业
培养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的素质较高、 基础扎实、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一定的音乐教育理论素养和系 统的音乐实践技能,能够在中小学及相关行业从事音乐教学与科研、音乐表演、音乐创作以及与文化艺术有关的各类实际工作的具有终身学习发展能力的专业化、创新型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2.《舞蹈学》本科专业
培养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素质较高、 基础扎实、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一定舞蹈理论素养和系统的舞 蹈表演及舞蹈创作技能,能够在中小学及相关行业从事舞蹈教学与研究 、舞蹈表演与编创等工作的具有终身学习发展能力的专业化、创新型中 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3.《音乐教育》专科专业
培养适应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需要的素质较高、基础扎实、有高度责任感和事业心,具有一定音乐教育专业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在小学及相关行业从事音乐教学和研究工作的具有终身学习发展能力的专业化、创新型小学和幼儿园教师。
(二)教育教学理念
1.“课比天大”。 教主于学,“教学” 就是“教学生学”,教学生“乐学”“会学”“学会”。施教之功,贵在引路,妙在开窍。
2.“能力培养”。坚持“课堂与舞台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相结合,社团活动与素质拓展相结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