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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厅管理制度

发布日期:2015-04-14    作者:     来源:济宁学院    点击:

 

             舞蹈厅管理制度

 

舞蹈厅是进行舞蹈教学和排练的重要场所。为了给大家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气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学生进入舞蹈厅上课或训练必须先换鞋,不得穿舞蹈鞋以外的鞋进入舞蹈厅。

二、不得损坏舞蹈厅内的公物。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三、学生应保持舞蹈厅内的卫生。不准在舞蹈厅内大声喧哗,不准吸烟、吃饭、吃零食。

四、舞蹈厅供学生训练使用,无关人员不得擅自入内。不得在舞蹈厅内做与舞蹈训练无关的事。如外系同学排练须使用舞蹈厅,需请示分管系领导并进行登记,方能入内。

五、节约用电,严禁在舞蹈厅私接电源使用与教学无关的电器。

六、上课或训练之后,最后离开舞蹈厅的同学必须关闭门窗、关灯、关闭电视、空调、电扇等所有电器设备。

凡违犯上述规定者,将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对于造成公物损坏者,将按造成的实际损失进行赔偿。